根据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便捷式微波治疗仪设备及配套耗材,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ESZZXYY-2023003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便捷式微波治疗仪设备及配套耗材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金额 |
1 | 微波治疗仪 | 1套 | 23800元/套 | 323800.00元 |
2 | 配套试剂耗材 | 1批 | 6000元/支 (按需配送,据实结算;配送期1年,每年约50根,约30万元。) |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5、未被医院列入失信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9日—2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837636645@qq.com ,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8295301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