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国家、省、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诚信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推进我院诚信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诊疗水平与服务质量,构建互信和谐的医患关系,助力“健康恩施”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我院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医。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确保相关岗位持证上岗,坚决杜绝非法执业和超范围执业。
二、狠抓医德医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不合理大处方、乱检查,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和追责问责。
三、规范诊疗行为。实施全面、全程质量管理,以“四合理”为基础,以降低平均住院日为抓手,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四、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并通过医院网站、医院公共区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尊重患者权益。尊重和保护患者的各项合法权益,保障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
六、做好院务公开。从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要求做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工作,及时、准确公开院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七、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质”的服务理念,做到服务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
八、简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方便患者就医,努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九、诚实守信服务。规范宣传方式,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不夸大诊疗技术和治疗效果。
十、打造智慧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分病区开设自助挂号、缴费等服务设施,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方便患者线上、线下就医。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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