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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医公益——重大疾病医疗慈善救助活动

  •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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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既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指明了航向。

一直以来,在恩施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卫健委直接指导下,恩施州中心医院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持续开展以“恩医公益”为核心的系列医疗慈善救助活动。其中,每年春节启动、为期1个月的以“新春献爱心”为主题的医疗慈善救助活动,迄今已连续开展了十届,仅此一项活动每年获得救助的患者超过50000人(次),以实际行动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的旗帜上。

2025年农历春节来临之际,为将医院发展新成效更多体现在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上,恩施州中心医院决定继续以“新春献爱心”为主题,启动“恩医公益”——“‘医’心为民 新春献爱心重大疾病医疗慈善救助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51月1日起

二、救助病种本次活动对白内障、儿童恶性肿瘤、儿童脑瘫烧烫伤儿童37个病种的困难患者PET-CT检查费用和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手术患者实施医疗慈善救助。

(一)白内障

手术治疗白内障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具体手术方案见眼科中心入院须知。

(二)儿童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18岁周岁以下

经多种治疗手段如放化疗、手术以及自体干细胞移植等综合治疗后的个人负担费用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儿童脑瘫、重症脑炎恢复期、脑外伤恢复期、智障、孤独症(6周岁以下

因康复治疗入院的脑瘫、重症脑炎恢复期、脑外伤恢复期、智障、孤独症儿童,单纯进行智力、语言、肢体功能障碍等康复治疗的费用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烧烫伤儿童(14周岁以下

1.烧伤总面积小于10%,深度为二度至深二度,无需手术的0至14岁患儿。

2.肘部疤痕挛缩,需手术治疗的0至14岁患儿。

3.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肺部良恶性肿瘤及支气管良恶性病变(介入治疗)

肺部良恶性肿瘤及支气管良恶性病变介入治疗患者纳入本次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六)嗜血细胞综合征

规范化治疗嗜血细胞综合征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七)难治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规范化治疗难治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18岁以下)

确认为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其规范化治疗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

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在我院中西两部连续行维持性血液透析治疗满1年且次年继续在我院行透析治疗的患者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儿童重症肺炎(14周岁以下

1.达到重症肺炎临床诊断标准。

2.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先心病合并重症肺炎的属于救助范围)

十一)重症系统性红斑狼疮

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心、脑、肾、血液、消化系统等脏器损害。

十二)难治性类风湿关节炎

确诊为类风湿关节炎,传统药物治疗效果欠佳。

十三)难治性肾病综合征

确诊为肾病综合征,单用激素无效,疗程超过3个月左右。

(十)格林巴利综合征

达到临床诊断标准其规范化治疗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十)下肢静脉曲张(微创手术治疗)

下肢静脉曲张手术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十)青光眼手术治疗

开展青光眼手术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仅需要保守治疗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其他系统疾病的不予救助。

(十七)急性白血病(成人)

规范化治疗急性白血病(成人)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十八)造血干细胞移植(自体)

通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十九)外周血干细胞采集

开展外周血干细胞采集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二十)颅内恶性肿瘤手术治疗

开展颅内恶性肿瘤手术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一)自发性脑出血手术治疗

自发性脑出血手术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二)泌尿系结石手术治疗(输尿管结石,肾结石)

开展输尿管镜及经皮肾镜手术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保守治疗及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三肝硬化(肝癌)并食管胃静脉曲张

胃镜下治疗或介入治疗肝硬化(肝癌)并食管胃静脉曲张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四)胆管良恶性狭窄,胆总管结石,化脓性胆管炎

内镜下治疗胆管良恶性狭窄,胆总管结石,化脓性胆管炎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五Ⅱ型糖尿病足

规范化治疗Ⅱ型糖尿病足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六)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

规范化治疗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七)主动脉夹层改良术式A、B型

经手术治疗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八)非第三方原因脊髓损伤所致的截瘫

康复医学中心住院康复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二十九)非第三方原因脑外伤所致的偏瘫

康复医学中心住院康复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电子耳蜗植入(5例)

经专科听力检查确诊符合电子耳蜗植入的重度感音性耳聋患者(无电子耳蜗植入的禁忌症)。

三十一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

开展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治疗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二)心房颤动(左心耳封堵手术)

通过左心耳封堵术介入手术治疗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三)二尖瓣关闭不全、二尖瓣脱垂(经导管缘对缘二尖瓣修复)

   开展经皮缘对缘二尖瓣修复术治疗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四)慢性意识障碍(植物状态存活)

开展脊髓电刺激手术(SCS)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帕金森氏病、特发性震颤脑深部电刺激术、肌张力障碍梅杰综合征

确诊为帕金森病特发性震颤肌张力障碍梅杰综合征患者行脑深部电刺激手术治疗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六)鞘内吗啡泵置入技术中枢镇痛治疗

开展鞘内吗啡泵置入技术中枢镇痛治疗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七)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疼痛科)

开展脊髓电刺激置入术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救助。

(三十八)PET-CT

对肿瘤、心脏及脑功能方面疾病的诊断及相关疾病筛查的检查费用,其他药品、材料及治疗费用不属于救助范围。

(三十九)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手术(限100例)

内窥镜手术控制系统(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手术适应症患者

 三、救助内容

病种

农村低收入人口

稳定脱贫

人口

其他困难人口

白内障

50%单次救助金额上限2000元

儿童恶性肿瘤(18周岁以下)

50%

30%

10%

儿童脑瘫、重症脑炎恢复期、脑外伤恢复期、智障、孤独症6周岁以下

烧烫伤儿童14周岁以下

肺部良恶性肿瘤及支气管良恶性病变(介入治疗)

嗜血细胞综合征

难治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18周岁以下)

30%

20%

10%

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

儿童重症肺炎14周岁以下

重症系统性红斑狼疮

难治性类风湿关节炎

难治性肾病综合征

格林巴利综合征

下肢静脉曲张(微创手术治疗)

青光眼手术治疗

急性白血病成人规范化治疗

造血干细胞移植(自体)

外周血干细胞采集

颅内恶性肿瘤手术治疗

自发性脑出血手术治疗

泌尿系结石手术治疗(输尿管、肾结石)

肝硬化(肝癌)并食管胃静脉曲张(胃镜治疗)

胆管良恶性狭窄,胆总管结石,化脓性胆管炎(内镜治疗)

Ⅱ型糖尿病足

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

主动脉夹层改良术式A、B型

50%

20%

10%

非第三方原因脊髓损伤所致的截瘫

脑外伤所致的偏瘫康复科

电子耳蜗植入

免费为适应症患者提供人工耳蜗设备,其他门诊、住院费用不减免范围内

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心房颤动(左心耳封堵手术)、二尖瓣关闭不全、二尖瓣脱垂(经导管缘对缘二尖瓣修复)

原则上单例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负担费用的30%

慢性意识障碍(植物状态存活)

原则上单例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负担费用的30%

帕金森氏病特发性震颤脑深部电刺激术、肌张力障碍梅杰综合征

原则上单例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负担费用的30%

鞘内吗啡泵置入技术中枢镇痛治疗

原则上单例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负担费用的50%

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疼痛科)

PET-CT

每例按检查费20%救助1600元

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手术

100例手术者减免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使用费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用材料、器械和附件(据实使用量)。

四、救助对象

1.农村低收入人口: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2.稳定脱贫人口:即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

3.其他困难对象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村(居)委会提供的困难证明

   五、救助流程

(一)救助申请

救助对象向住院科室提出救助申请住院科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填写《恩施州中心医院医疗助困慈善基金专项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救助申请表,科主任签字,盖科室公章。

(二)登记审批

1.患者持《救助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薄)及相关证明纸质件交由恩施州中心医院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2.患者出院结算时,住院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确定救助额度。

信息公示

恩施州中心医院财务科对救助对象在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一月公示一次次月公示上月救助对象

实施救助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恩施州中心医院财务科银行转账方式完成救助

     六、不予救助范围

救助病种以出院诊断首诊为准,不符合救助病种及标准的不予救助

)公示期内救助对象举报投诉的不予救助。

各类补偿(救助)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救助对象本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七、联系方式:

健康服务热线:0718-8233580

医保服务窗口:舞阳院区门诊一楼大厅 0718-8263015

航空院区门诊二楼 0718-8110929

金龙院区住院收费室旁 0718-8110571